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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证协向券商下发通知,拟修订《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(试行)》,将其改名为《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》,并向行业征求意见。券商需在5月18日前反馈意见。
中证协表示,企业债拟在过渡期后次一年度也纳入评价范围。这意味着,公司债、企业债的执业质量评价标准将迎来统一。
据悉,企业债过渡期截止日为今年10月21日。此前,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在国家发改委,国家发改委每年会发布企业债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。
(文章来源:券中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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